李晋萍 || 中国法学先驱程荣斌——从太行山走出的刑事诉讼法学奠基人、教育家

发布时间:2026/9/14 14:25:00 访问次数:106次



引言

  北京星河公益基金会成立以来,秉持“助教励学、弘文承脉、回馈桑梓”的宗旨,在左权中学校园内设立“星河园”,此前已为从左权乡土走出去的李棣华、皇甫束玉、侯恺、张跃庆四位先贤树立铜像,让一代代学子在先贤精神的照拂下成长。今年教师节,基金会又资助落成法学先驱程荣斌先生铜像,使其与各位前贤并列,共沐星河。
  1952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读书的程荣斌先生,是共和国成立后,左权县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他从太行山坳的放牛少年,到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的起草者之一;从人大讲台上的青年助教,到国内外公认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泰斗——先生用八十三载人生、五十载教职、躬身践行法治,诠释了什么是:为学以谨、执教以恒、从法以忠、修身以严、垂范以真、待人以诚。
  太行山的风,吹过桐峪镇的烽火、吹过晋东南锅炉房的烟尘、吹过人大讲台上的粉笔灰,最终落在左权中学星河园里这座铜像的肩头——先生从未离开。





  位于太行山腹地的左权县,地处晋冀豫三省要隘,素有“晋疆锁钥,山西屏障”之称,历史上曾有辽阳、辽州、辽县等22个名字之多。这里群山苍翠,铜墙铁壁,民风刚直淳朴,抗战期间,曾有包括八路军总部、129师司令部在内的150多个中共组织驻扎在此。1942年5月25日,八路军副总参谋长左权在十字岭不幸殉国,同年9月18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将辽县易名左权县。
  清末,程荣斌的父母从涉县(时属河南)一路逃荒至辽州东乡王家庄。1930年11月25日(马年十月初六),程家长子出生,取名程马年,后以字“荣斌”为世人所知。孩子的出生,给这个贫寒的家庭带来些许欢欣,在外祖父的帮助下,程荣斌一家人最终落脚在南乡下武村。



  全面抗战爆发后的1940年5月,八路军副总司令兼中共北方局代理书记彭德怀元帅曾在程荣斌外婆家中暂住。程荣斌的弟弟程更年告诉笔者,村里流传着一段往事:彭德怀夫人浦安修从黎城来上武村小住时,听说一对新婚夫妇常闹矛盾吵得不可开交,便主动上门开导,不久夫妻和好。这件小事,在聪颖好思的少年程荣斌看来,这不是一次简单的矛盾调解,而是“讲道理、辨是非、化纷争”这件事本身的力量。1943年,赵树理根据辽县乡下一对青年男女追求自由恋爱被人打死的悲剧故事,写成《小二黑结婚》,也是在彭德怀及其夫人浦安修、秘书长兼党校教务主任杨献珍的帮助下,同年秋于太行新华书店出版。这本书在辽县及太行山根据地广泛流传,这让13岁的程荣斌进一步看清:浦安修劝架是德望止争,小二黑胜诉是法度止争,两件事原是一回事。后来,他毕生追求的,正是这种将“以理止争”从个人德望升华为国家法度的法治信念。
  为挣得几斗小米,从六七岁起,程荣斌便开始给地主家放牛。当时,下武村后的后楼村办有一家私立小学,程荣斌赶着牛一路上山,每天都要路过学堂。经常是牛已经在山上吃草了,他还在教室门口津津有味地听老师讲课。贾鸿儒(音)老师见他比学堂的学生还热爱学习,就和他父亲讲:“孩子挺聪明,爱学习,别让放牛了,让他念书吧。”
  父亲程先烈朴实勤谨,思想活泛,为地主扛长工种地多年,抗战开始后即参加革命,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在下武村当村书记多年。他听老师所讲,才知道儿子如此好学上进,虽家境窘迫,还是和妻子刘秋娥商量后,把儿子送进学堂。程荣斌如鱼得水,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初小毕业后,顺利考到桐峪第三高小。


位于左权县下武村的程荣斌家祖宅

  1947年土地改革开始后,学校一些地主出身的教师被镇压或打倒,高小毕业的程荣斌因此被安排到学校教书。那年,他17岁。父亲赶着毛驴送儿子去到东长义村学校,村里人看着因缺乏营养个子很小的程荣斌说:“来了个小孩子,还没锅台高哩,不用自己做饭了,在村里轮流吃吧。”程荣斌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正值山河破碎、民族危亡的艰难岁月,左权这片浸染着英雄热血的土地,早早在他心中埋下了家国与正义的种子。



  程荣斌书教得出色,一年多后,就被提拔为十里店小学校长。但他并未满足于自己的教职,1948年7月,年仅十八岁的程荣斌,在老师帮助下,偷偷跑到刚刚解放的榆次投身于革命工作,在地区行署做了一名专员秘书。
  在基层革命的历练与持续不断的学习中,程荣斌进一步接触实际、体察民情,第一次真切感受到“法治”对于新生政权与黎民百姓的分量。这段早年的革命经历,塑造了他此后一生坚毅、务实、忠诚的品格,也成为他日后研究刑事诉讼法、关注司法制度时始终不忘“人民”二字的深层底色。
  1952年,共和国法治建设方兴未艾,程荣斌作为山西省一名优秀的地区专员秘书,被组织推荐参加共和国首次全国统一高考,顺利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成为共和国第一代科班出身的法学学子。彼时的人大法律系汇聚了国内外众多知名法学专家,是共和国法治人才的摇篮。强烈的求知欲、浓厚的法律兴趣,以及对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朴素的感激与热忱,他学习起来废寝忘食,系统接受社会主义法学教育的同时,广泛涉猎政治哲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关联学科,很快成为法律系最优秀的学生之一,法学功底非常扎实。随着学习深入、视野开阔,他从对法律早年自发的好奇,逐渐内化为对法学事业的执着追求。



  1956年7月,程荣斌以优异成绩毕业,并留校任教。从助教到教授,从硕士生导师到博士生导师,他把全部心血倾注于三尺讲台,始终坚守在刑事诉讼法教学与科研第一线,一教就是十三年。然而1966年风云骤变,平静的讲台骤然倾塌。
  文革开始后的1969年,人大停办,一部分教师进五七干校,一部分下放地方。程荣斌1971年主动申请到山西晋东南大山沟长治南宋村里的国营建山机器厂——四机部4500厂工作。他到时厂房还未建起,先在锅炉房烧了半年洗澡水,后来厂领导发现这个烧水匠知法律、懂政策,还会写材料,就把他提为宣传科科长,再任厂副书记。他白天办广播、编简报,夜里在灯下重读马列和各种法学经典——法学没丢,只是从讲台移到了山沟,一直到1978年回京。
  来到长治,程荣斌与妻子杨崇英结束了近十年的两地分居。杨崇英,湖北利川人,高中毕业因家庭成分无缘大学,经高中老师(程的大学同学)牵线相爱,1962年与程荣斌结婚成家。因种种原因,杨崇英未能留京,先在程荣斌老家左权一所小学教书,后调县文化馆工作。1971年程荣斌调至长治后,杨崇英和三个孩子一同迁来,五口人才得团聚,孩子们第一次有了父母天天在身边的日子。
  1978年人大复校,程荣斌背着一捆笔记本回到北京,仍是那个1956年留校的程荣斌,只是眉宇间多了七年的煤灰与沉默。这七年,是程荣斌人生被“折叠”的七年:人大讲师变成锅炉工,再变成宣传科长、副书记;太行山的风、工人澡堂的水汽,把一个书斋学者重新按进中国底层社会的纹理里。他一直遵循的“以事实为根据”底色里,应该有这一段——不是从书本到书本,是从锅炉房到法庭。
  回到人大,重返讲台后,他一头扎进中断多年的教学与科研,把山沟里积攒的七年沉默全部化进讲义,将长治岁月里对底层司法现实的体察,一寸一寸揉进课堂。劫后重归,他比从前更懂得:法学不能只写在纸上,要落在人心里。


留校任教后正在认真备课

  1985年起,程荣斌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共和国最早的刑事诉讼法硕士生导师之一;1994 年,经教育部批准任博士生导师,同年开始招收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博士生。他是人大诉讼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点的主要建立人之一,为人大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他之前,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教育尚在筚路蓝缕之中;在他之后,刑事诉讼法的薪火已成燎原之势。
  程荣斌,称得上法学领域的大先生。



  程荣斌是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学科的重要奠基人之一,是公认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级先驱。
  先生之奠基,涵盖论文、立法、教材、学科、课题与践行等六重足迹的引领。从一篇论文预见近四十年的立法走向,亲自参与共和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的起草;从主编传世教材哺育数代学子,到主持国家课题带动学科梯队;从一手奠基人大刑诉法教研室、硕、博学位点到法庭辩护、赴港讲学、杖朝呼吁——五十载,他把自己活成了一部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的活字典。
  论文洞见。1949年共和国成立之初,刑事诉讼法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之初就备受重视。但至1979年《刑事诉讼法》颁行前,刑事诉讼的立法一直处于空白,这一时期,学界对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还争议很大,程荣斌于是对刑事诉讼被害人进行了专门研究。1957年,年仅二十七岁的程荣斌在《法学》杂志发表了自己的第一篇学术论文《试论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在这篇论文中,他从保护被害人权利出发,对当时争议极大的被害人诉讼地位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论述,力主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当事人化”,并就被害人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了系统建构。
  令人惊叹的是,这一极具前瞻性的观点,在近四十年后的199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时得到全面确立: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82条首次将被害人列为“当事人”,将被害人诉讼地位由原来的“诉讼参加人”提升为“当事人”,并赋予其控告权、回避申请权、委托代理权、申诉权等一系列诉讼权利。一位青年学者的深邃洞见,最终化为国家法典的庄严条文,充分体现了程荣斌超越时代的学术洞察力与思想生命力。


在参加 1994 年北京刑事诉讼法国际研讨会时留影


参加职务行为与职务犯罪专家论证会

  先生毕生治学,笔耕不辍,一生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研究领域横跨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检察制度、律师制度、少年司法等多个方向。其中,《中国律师制度原理》所依托的律师制度研究方向、《中国司法制度》《检察制度基础理论》《检察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所依托的司法与检察制度研究方向、《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几个问题》所依托的少年司法方向,均有多篇专题论文先行铺路,论文与专著互为表里、彼此支撑。从青年时代的开山之作到杖朝之年的晚年呼吁,这近百篇论文串联起他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生命,每一篇都是对时代法治命题的回应。
  立法基石。1979年,先生直接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的起草工作。先生招收的首位博士生、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曾回忆:“在刑诉法典出台之前,法学院已有刑诉教学,那时候的教材为后来法典的制定提供了框架,是先生那一代人铺的路。”先生认真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资料,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出色的工作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深受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赏。这是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治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工程,先生以学者的严谨与革命者的担当,为之贡献了重要的智慧,为共和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奠定了基石。


在海峡两岸诉讼问题研讨会上答疑

  除第一部刑诉法外,先生还积极参与了国家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与论证工作,将学术洞见持续转化为制度力量,他参与起草与论证的法律涵盖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司法制度及相关程序性法律等多个法律文件,以深厚的学理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共和国刑事法治体系的逐步完善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智力支撑。此外,他还曾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顾问、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新华通讯社法律顾问、沈阳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以多重身份深度参与国家法治建设的咨询与论证。


在香港最高法院讲授新刑诉法

  教材传世。先生主持了国家“九五”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编写工作,由他主编的《刑事诉讼法》教材,从第二版开始,让王新清、甄贞等学生做副主编,手把手带领他们持续进行修订,至今已出至第九版(2024年),被列为“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不仅持续哺育着一代又一代法学学子,而且是先生学术生命最长的延续。
  这份“延续”背后,是先生生前的郑重托付。他曾对王新清等学生讲:“我百年以后,你们还要给它编下去。”先生去世后,王新清等遵照嘱托,与他并列署名共同担任主编,总体上保留了先生确立的教材体例与原始框架,不另起炉灶,不轻易更张,以守成之心行传承之事。王新清对笔者讲:“书是先生开创的,先生去世后,虽已无法履行主编职责,但名字依然排在前面,这也是法学界乃至国际学界的悠久传统。”
  先生对于教材的建设并非孤立工程——《中国刑事诉讼法教程》(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与《刑事诉讼法》教材互为补充,前者偏重体系讲授,后者侧重规范阐释,共同构成人大刑诉教学的“双璧”。而在这“双璧”之外,以该教材为母本延伸出的《刑事诉讼法练习题集》作为配套辅导用书,按章节编排名词解释、选择、简答、案例分析、论述与深度思考等题型,精选历年司法考试经典试题与名校考研真题,书末附三套综合测试题,兼顾课程自测、司考备战与考研深造三重功能,成为了考生应试打底的学伴。
  学科筑基。先生是人大诉讼法硕士学位点、博士学位点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是人大最早招收诉讼法博士的学者,为人大诉讼法学科从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搭建,铺下了第一块基石。
  这一奠基之功,也落实在最为日常的阵地——教研室。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人大诉讼法教研室,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镇,人员结构特殊,拥有被誉为“八大金刚”的八位知名教授(程荣斌是其一),多为经历过革命战争的长辈,资历多高于先生。
  1988年,先生的第一届硕士生王新清毕业留校,二人在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共事约六年,年轻教师仅陈卫东、王新清等三人,先生以教研室主任之身,在“老资历”与“年轻人”之间,靠人品与学术威望服众,“从没见他发过火,温润如谦谦君子”。
  先生对学科建设的终极贡献,或许并不在于他做了多少事,而在于他建立了一套可以自我延续的机制:教材有人续编,学位点有人接棒,教研室有人扛旗。王新清说:“我老了,也会传给我的学生,让他们继续编下去。”从程荣斌到王新清到再传弟子,学科建设不是一个人的事业,而是一条仍在流淌的河。
  现在,人大刑事诉讼法学科由先生的弟子、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一级教授陈卫东担任学科带头人,由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中青年教师刘计划教授、李奋飞教授、魏晓娜教授、程雷教授、杜磊副教授等组成了一支科研能力较强的研究队伍。此前,程荣斌的弟子知名刑事诉讼法研究专家甄贞教授、王新清教授也曾在教研室任教。


1995 年参加第七届国际反贪会

  课题引领。先生曾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以课题为平台带动学科梯队建设,为人大诉讼法学科和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点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科研支撑。这些课题的研究方向,与其专著体系高度重合——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证据规则、司法改革、律师制度等课题成果,直接转化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的核心章节,实现了“课题—论文—专著”三位一体的学术产出链条。
  1995年,先生荣获刑事法律教学和科研北京市一等奖、国家二等奖,这是对其学术与教育贡献的最好褒奖。


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老师们合影

  践行法治。先生并非只埋首书斋的学者,自1956年成为北京市第一批兼职律师起,便以切身行动将法学研究延伸到法庭之上。执业中,先生始终怀着满腔热忱与崇高正义感,从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出发,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出色履行律师职责。1982年至1983年“严打”期间,先生已是花甲之年,他在向有关部门积极呼吁的同时,主动承担多起案件的辩护工作。他有理有据的辩护,数名原被司法机关认定有罪甚至一审判处死刑的委托人终获无罪释放,其中有人后来出国留学并获得了博士学位。这不但维护了委托人的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家法治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1994年人大刑诉博士点设立,首届仅录取甄贞一人(第二届为陈卫东、汪建成)。因那届只甄贞一个学生,她便到导师家中一对一授课,先生坐沙发上口授,她坐另一只沙发上拿本子记下来。因为甄贞是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考来的实务部门的博士生,先生就经常会问一些实际案例,然后从实际出发,提升到理论层面再讲给学生,并影响到法典的制定。


1998 年,参加预防和控制金融欺诈国际会议

  随着先生在诉讼法学界的知名度不断提升,各地讲学邀请渐多。他不仅数度赴香港讲授刑事诉讼法学,更乐于走进司法机关,与一线办案人员面对面交流。在他看来,学者的理论不能悬在半空——只有走进法庭、走近办案人,才能真正摸准中国司法的脉搏,让学说落地生根。
  即便步入杖朝之年,程荣斌仍不顾体弱年迈,满怀热忱地为推动我国刑事法治进程奔走疾呼。他深信,法治的进步有赖于民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升——学者之责,不止于书斋研究,更在于走出象牙塔,肩负起法律宣传乃至启迪民智的使命担当。



  先生不仅是著述众多的学者,有担当使命的法治实践与启迪者,更是春风化雨的良师。他教育学生:无论是做学术研究,还是从事司法实践,都要忠于国家和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自己的良心。他总是鼓励学生要坚持独立思考、勇于挖掘学术视点,努力攀登学术高峰。
  自1956年留校任教以来,始终辛勤工作在刑事诉讼法教学和科研第一线的先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他先后为本科生、研究生、高级法官进修班讲授过中国刑事诉讼法、外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刑事证据学、检察学、律师制度等课程。先生讲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观点,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启发学生思维,开阔学生视野。他平易近人,关心体贴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深得学生爱戴。
  程荣斌一生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四十余名、博士研究生三十余名。在他的言传身教下,众多弟子成长为国内知名学者、学科带头人,或在司法实务部门担当重要领导职务、成为业务骨干。


上世纪五十年代在帮助印尼留学生安满学习汉语

  网络间流传着一篇“刑诉江湖论”的文章,把刑诉法学界视作一个江湖,在这刑诉江湖中,如果说有学派的话,程荣斌是刑事诉讼“人大学派”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与其他几位刑事诉讼学泰斗共同被称为刑诉学界的先生。
  陈卫东是先生1995年的博士生,1998年博士毕业前的1997年,他就被评为教授。晏向华在其“法学英才”采访报道中写道:
  程老师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平易近人,他非同一般的亲和力使得他在人大法学院人气很旺,上上下下的人提到他都带着一种尊崇的口吻。这固然与他是刑诉法的前辈有关,但其中的人格力量是不可忽视的。由于“文革”的影响,人大的学术人才一度青黄不接,当时,程老师作为承上启下的中坚力量,在刑诉法学界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但他从不以此资历自居,而是尽其可能地栽培、提拔青年学者。陈卫东教授早在就读博士生期间,就破格晋升为教授。
  陈卫东曾撰文深情追忆恩师对他的教诲与呵护,他写道:
  自1956年留校任教以来,先生始终辛勤耕耘在刑事诉讼法教学与科研第一线,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使刑诉法学研究薪火相传。先生讲课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关注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着力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启发思维、开阔视野,让学生在广阔视域内自由追问、迸发灵光;平易近人、风趣幽默,课堂轻松活泼、精彩热烈,令学生流连忘返。先生关心学生、体贴入微,常为学子排忧解难,让他们时时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与父辈般的关怀。
  先生平生治学严谨,每一观点的提出皆有真知灼见与充分依据——领会不了的不写,领会到何种程度便写到何种程度,绝不凭推测下结论。他主张文章须有"不厌三回改"的精神,虚心接受批评以弥补不足、矫正谬误;提倡学术争鸣与民主,从不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先生实事求是、虚怀若谷的高尚品德与学者风范,赢得了法学同仁的一致称颂。


程荣斌教授为陈卫东著作写的序言

  甄贞在接受笔者采访时不无感慨地说:
  老师最大的育人特点是因材施教。他知道每个学生的特点和能量,不是一刀切。我博士毕业后,先是在人大教书,后来有了去实务部门工作的机会,但薪水会从一万多降到三千多,我拿不定主意就去找老师商量。他说:“你做教师是很好,但你到实务部门能领导一方,更有用武之地。”我听老师建议去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每年回校讲实务,他每次都会追着问:“你们在研究什么?你们迫切需要研究什么?”他指导后面学生的论文选题,很多都会跟实践贴合。比如我1988到1989年写硕士论文《未成年人诉讼程序》时,当时法典中还没有这个专章,但实际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少年法庭已经开始了。他非常支持我写这个题目,说这是方向。2012年刑诉法增设“特别程序”专章,证明他早了一代人。
  学术上,先生不是照搬西方,他强调结合实际、理论落地。辩护制度从设立到入法经历了一个艰难过程,严打氛围下实务部门很多人还停留在有罪推定,对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根本不知道。先生作为学者,在那样的环境里能够坚持,且逢会必讲指定辩护、法律援助,给立法机关写建议。我跟着他开会、写会议综述、联名发表文章,稿子都是他亲自改定。他的观点自始至终是"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列",他不是挂在嘴上,是实践、理论、立法三线并进,最终让这些条文落地。


首届博士论文暨人民大学首届诉讼法博士论文答辩与答辩委员会教授及学生留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事诉讼法领域国内顶尖学者,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难忘恩师的严谨教风:他说:
  我与恩师接触最多的是在课堂上。当时民诉法研究生必修课“中国刑事诉讼法”由先生主讲,学生仅刑诉专业的谢光永、余学忠两位师兄和我三人,小班授课。先生每次带精心准备的讲义,条分缕析,语速较缓,普通话中带山西口音。授课清晰、准确、严谨。令我至今难忘的是,先生无论纸质讲义还是黑板板书,从来一丝不苟,一字一划都不马虎。就连1994年我报考江伟老师博士的推荐表上,先生也用钢笔工工整整填写专家意见——这就是他为人处事的一贯风格。


左图:为博士生刘 怀在答辩仪式中拔穗留念;右图:与博士生取 得学位时合影留念

  博士生导师、人大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计划教授向笔者回忆先生时,娓娓道来:
  程老师操着浓重的太行山辽州口音,在讲台上展开工笔正楷书写的教案,上面有不少修改补充的内容,课堂教学特别认真。程老师总是面带微笑,上课前,和同学亲切交谈,了解关心学习生活情况;课堂上循循善诱,注重课程的衔接、融通是他教学的一大特点,每次都要就上次课的内容进行提问,再展开新授课的内容。虽然学生很少,但他上课还是有板有眼,特别规范,像下面坐着几十、上百个学生。他总讲“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学习中有想法就要记在本子上以防忘记,课程结合研究生特点,学术性很强,我恨不得把程老师讲的每一句话都记下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奋飞在《我眼中的程荣斌老师》中写道:
  最让我毕生难忘的,是先生温润宽厚的师者仁心。他治学极其严谨,待人却无比谦和。课堂之上,他一丝不苟、循循善诱;生活之中,他体恤学子、大爱无私,无门第之见、无尊卑之分,时时关心学生学业成长、生活冷暖。他低调朴实、不慕名利,一生默默耕耘、默默奉献,功成而不居,德厚而无言。


于深圳中华民俗村与学生陈卫东教授、汪建成教授合影

  陆而启是陈卫东的学生,算是先生的徒孙。他在博士生招考面试时,“第一次看见令人高山仰止的刑事诉讼法学前辈程荣斌先生”,他回忆道:
  在抽答题目时,程先生认真倾听、不时点头,偶然间,问及一两个核心问题,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之感。在简单的一问一答之中,我深切地感受着程先生作为学术前辈的谦和和温暖,以及程先生作为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泰斗对学术前沿问题的敏锐洞察和对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的深刻把握……
  我读博士的第一堂“学术论文写作课”竟是程先生讲授的。程先生对论文写作方法的言简意赅、朴实精确地提炼,有一种大言希声、大美无言的融通的智慧。先生所倡导的“多读、多写、多思”“文章不厌三回改”,令学生受用终身。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不仅是他人对先生一生的评价,更是他甘为人师、乐于奉献精神最真实的写照。



  2013年4月14日,程荣斌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这位从太行山深处走出的少年,把一生都献给了共和国的法治事业与法学教育。
  先生的逝世是法学界的巨大损失,雪片纷飞的唁电表达着人们对先生的哀思。4月20日上午9时,在八宝山殡仪馆梅厅举行了先生的遗体告别仪式,当天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由陈卫东主持了追思会,甄贞宣读的先生生平中如此描述:
  程荣斌教授的一生是献身于人大法学院的一生,是献身于我国法学教育的一生,是献身于刑事诉讼立法和程序法治的一生。程荣斌教授为人刚直,淡泊名利;朴实率真,不慕虚荣;学力坚深,笔耕不辍;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献身立法,鞠躬尽瘁……
  在弟子们心里,先生低调、谦和,不事张扬,总是微笑着……而与会者的追忆,更勾勒出一位学者完整的人格画像。
  人大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教授评价先生“潜心教学、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学力深厚,真诚谦和、宽厚仁慈、一生追求真理,敢说真话,彰显大师风范,为法律学人留下丰厚遗产”;副院长龙翼飞教授称他“对学生付出的心血甚至超过亲生子女”,是“奋斗不息的法学家”;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代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痛悼“不但是人大法学院的憾事,还是诉讼法学界的一大憾事”,呼吁后辈接好接力棒;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王新清教授以“立德、立言、立功”概括先生一生:宽厚仁爱、学术泽被后世、弃仕途而投身学术,为法治事业输送了大批骨干。


1999年在香港城市大学讲学后与学生留影

  追随先生十八年的陈卫东教授,在先生住院期间,曾多次前去探望并给予经济上的援助,他深情追忆道:先生性格一向坚毅、好强,生命定格的瞬间,留给我们的是他一贯安静、祥和的笑容。于我而言,这笑容是那么熟悉——在我拿着博士录取通知书跑到先生家报喜的时候、在我伏案做课堂笔记先生写完板书回过头的刹那、在我博士论文出版之际向先生讨要序文之时……此前种种景象不断在脑海中浮现。……与先生的师徒之情可追溯到1995年,留校任教满十年之际,我投入先生门下研习刑事诉讼法学,至今已十八年有余。先生对刑事诉讼法学事业毕生的追求,我们“心向往之”。沉痛之余,我们定将追随先生遗志,把刑事诉讼法学科建设好,决不辜负先生的期望。


学生为程荣斌教授敬贺七十华诞后合影留念

  甄贞在电话中向笔者回忆:“我从学生到同事,加起来共有十三年在老师身边。后来,我作为党外知识分子调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做副检察长,直到他去世,每年都会去老师家里看望两三次;老师走了以后,杨师母在时,我也年年去。先生一辈子没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写文章、收集资料。他从不去争什么头衔,那些东西给谁都行,他替别人真心鼓掌,回过头来自己踏踏实实干。他谦逊儒雅,脸上总挂着笑,从不发火,不跟人争执,对名利看得很淡。遇到不公的事他只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是时机不到,只管做好自己的事”。他觉得老师不需要用塑像证明什么,但从一个太行山里走出的法学家、教育家这个角度去为他塑像、宣传他,这些溢美之词都不过分,都是他应得的。”
  北京大学汪建成教授至今珍藏着先生逐字批注的博士论文手稿;樊学勇教授感念老师“儒雅和蔼、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学术与生活皆受其深刻影响;也有弟子提到先生“公道正派、毫无门第之见”。
  时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为汕头大学法学院)张泽涛教授忆及,第一次到恩师家时忐忑不安,但恩师慈祥和蔼的笑容与鼓励的话语使他坚定了拜入门下的信心;先生不仅时时关注他学术上的成长,对生活和家庭也是时时过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姚莉教授痛恸地说:“先生终身勤奋治学,著书立说,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发展作出了卓著贡献;先生一生醇雅温和,虚怀若谷,为学界及晚生垂范了淑质贞亮之礼;先生不吝提掖后学,诲人不倦,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刑事诉讼法学人才。”


在耐心辅导学生

  曾任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副局长及清远市法制局党组书记、局长的余学忠,至今珍藏着先生的七封亲笔信。他在《不能忘却的记忆》中写道:1991年首次报考先生硕士,报名后冒昧致信请教教材选用,素未谋面的程教授竟亲笔回信勉励,并明确告知:“关键在于考试成绩!”手捧回信,我热泪盈眶。……此后至入学前,先生共亲笔写过六封信……1992年5月28日至7月29日的四封信集中解决定向转非定向问题——先生在信中细致分析、多方奔走,甚至在“快件”二字下特意标注三角符号,足见事态紧迫、叮嘱之细。最终,有赖程老师和师母多方奔走,我被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得以依靠助学金读完三年。师母性情爽朗、待人热忱,年节时常邀学生到家吃饭,两室一厅的屋子堆满书籍,学生一多不免拥挤,却温馨如家。师母总会拿出吃食、削好水果挨个递到手上。
  肖建国教授并非先生亲传,但他一直记得先生始终如一的微笑,他说:先生是我由衷钦佩、敬重的一位学者,他谦逊、儒雅、循循善诱、始终如一的微笑、对学生无私的关爱,定格在我脑海中。1992年研究生复试会上,我第一次见到程先生。我抽题后忐忑不安,唯恐记错法条。程老师见我窘迫,微笑着缓缓说了句“小肖别紧张”,这极大地安慰纾解了我的紧张。先生处处替学生着想,事无巨细。我读博与刑诉专业的邓思清同舍,我俩响应号召献血,第二天程先生便带师母提着红糖、煮鸡蛋和各种补品来宿舍看望。思清才是先生指导的学生,但他没有门户之见,待我如己出。我手头一直珍藏着先生主编的《海峡两岸交往中的诉讼法律与实务》(1997)。这是先生主持的教育部课题成果,读研时他邀我参加。在我心中,程先生与这本书,将永远和我同在。


在江西参加诉讼法年会后留影

  陆而启在美国波士顿访学期间获悉先生逝世,心中不胜悲痛。只身海外的他,回想起与先生交往的点点滴滴,更是涌起深深的怀念。他写道:我的博士生学习受陈卫东教授指导,说来算是程先生的徒孙,但在入学考试、课堂教学、开题答辩等各个环节,能亲耳聆听先生的教诲使我受益终身。先生治学的“多读、多写、多思”,正是“文章不厌三回改”精神的具体体现。多年来我一直在体悟和实践先生的学术方法,尤其是从事法学教学以后,更觉曾经从先生处学得的经验让我受用终身。追思先生待人以诚:面试时先生认真倾听、不时点头,偶问一二核心问题,令人豁然开朗;我们拜访先生时,他和师母非常热情,拿出家乡的脆皮核桃,先生更是手把手教我怎么吃核桃,那样的生活细节让我一直记忆犹新,感觉到在家里一般的温暖。
  杜磊副教授虽没有听过先生的课,但在先生晚年,尤其生病期间经常陪伴左右,感受一代学者的儒雅谦和。在我们寻访、写作有关先生的事迹和文章时,杜磊老师提供资料、帮助联络,温和细腻地做着每一件事,颇有先生遗风。


先生在人民大学静园宿舍书房留影

  1994年入学法学院的研究生郝玉强,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人大校园里认识先生。他回忆说:第一次见面,当听我说是左权人时,先生就特别热情地和我认老乡,邀我到家中一起午饭。从那以后,先生一直亲切地称我为他的“小老乡”,杨崇英老师亲自下厨,女儿端盘子刷碗……
  先生给我的第一印象,也是最为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的平易近人和对晚辈的关爱。在20年前的2006年,程荣斌老师携全家参加了我们的婚礼,更是作为我们的证婚人,给予我们祝福和希望。20多年间,程荣斌老师永远是那样的面带微笑,略带家乡口音,给予我及家人无尽的谆谆教导和关心。虽已过去三十余年,但那些温暖的画面,仿佛就发生在昨天的人大校园,每每想起,总让我禁不住落泪。程老对学生特别关爱,每年中秋节都会请学生到家里吃饭,师母杨崇英老师让在异乡的学子们不感孤单。


每逢过节,留在学校的学生都会被老师请到家里吃饭

施雨露育桃李,桃花园中百葩艳;
承师恩铭法治,法苑国中万世春。

  先生辞世后,弟子们敬献的这副挽联,凝练地概括了先生正直、淳厚而光辉的一生:难忘师恩润育桃李如春雨遍洒,门下弟子各成气象、百花竞放,生生不息;弟子承继法治初心与学术风骨,刑诉薪火代代相传,长青万世。


在七十华诞庆典上与学生亲切交流



  在弟子们的记忆里“始终微笑着的程老师”,在儿女们的印象中父亲却是另一副面孔——不苟言笑,严厉深沉,带着太行山里人特有的坚硬。父亲去世后,追思会上弟子们从全国各地赶来,哭着诉说“程老师怎样好”,儿女们这才恍然:学生眼里的那位温和长者,与自己在家中敬畏的严父,竟是同一个人。
  儿女们小时候,家里多是母亲杨崇英操持日常、管吃管穿、送孩子上学;父亲则只管那些“关键处”。高考前,他会在书房里单摆一张桌子,让儿子一天写一篇议论文,词穷也得写;早上准时叫起,晚上陪读到十一二点,自己不睡,便不让孩子先睡。他不是不疼孩子,而是把疼全变成了行动,不说一句软话。山西人表达关心的语法本就如此,骂你一句,是怕你吃亏;不问你冷不冷,棉袄已放在床头;不劝你喝水,晾好的水早已备好。


与夫人杨崇英伉俪情深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律师制度刚刚恢复,先生作为首批兼职律师,外出办案、出庭辩护,一场官司的报酬不过十几二十块钱,交给单位提成之后,自己留不下几块钱。可每次拿到提成,第一件事便是上街,按儿女各自所好买吃的。儿女们后来感慨:“他挣的那点律师辛苦费,都变成了我们的零嘴。”
  那时还没有冰箱,先生便把自家熬好的酸梅汤灌进瓶子,塞进厕所抽水箱里冰镇。孩子们放学回来,捞出来一口凉透……但从来不知道是父亲放的。多年后儿女们才咂摸出滋味:那水箱里冰着的,是父亲一整个夏天里,天天惦记着的“孩子回来,得有口凉的喝”。
  他对自家人严,对学生却格外温和。儿女们记得,逢年过节留校的、博士生家里闹了矛盾的、结婚生子、手头拮据的,都往他们家里跑。母亲炒菜,父亲在一旁听、劝、借钱、帮着联系工作。儿女们有时在一旁作陪、还得端饭刷碗,眼见父亲乡音未改,与学生自然地笑谈着,与书房里那张绷着的脸判若两人。


全家福

  儿女们讲,工作以后,不想自己也渐渐活成了父亲的样子——认真负责,注重细节,思想正统;在学业方向上,兄妹们也都与法律结缘。这并非父亲的一声号令,而是书房那盏长明的灯、书柜里福尔摩斯与二十四史的气息、水箱里冰着的酸梅汤,天长日久,一点一点洇进去的。
  先生晚年退休后,那根绷了一辈子的弦才稍稍松开。儿女们是在结婚以后,才敢同他开两句玩笑的;他偶尔露出笑意,不复早年那般山墙似的面容。而他从前的那些好,从不主动提起——哪一篇论文影响深远,哪一种学术成就,也几乎不与家人言说。儿女们对父亲学术一面的认识,反而是从学生口中、从追思会上、从后学写下的网络文字里,一点一点拼凑起来的。
  父亲不曾言说的那些爱,最终都化作了儿女们一生受用不尽的家风。“做了,却不说”的深情,早已刻进了儿女们的骨血,成了这个家庭最珍贵的传承。


程荣斌及其兄弟姐妹

  程荣斌兄弟姐妹(包括一个奶妹妹)共八个,受他影响,喜欢读书。二弟程林年师范毕业,先是教师,后调教育局工作,他对笔者讲述道:“我在平定师范读书期间,正赶上三年困难时期,有一天,收到一个包裹,同学们眼巴巴地看着打开:是大哥省吃俭用,给我寄来了一包糖。那时候的一包糖……”说话间,86岁的老人眼里涌出泪花。
  先生的三弟程更年也是教师出生,他告诉笔者,大哥为开阔村里孩子们的视野,提高村民素养,培养他们的读书兴趣,曾购买了上万元的书,从北京运回下武村。大哥还出钱为兄弟俩购买了山地,让他们植树造林,既改善了弟弟们的生活,也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一举两得。
  先生给家人与故土的爱,方式从来只有一种:从来不说,只是默默地付诸行动。一杯酸梅汤、一包糖、一车书、一片林……他从不把爱挂在嘴上,可书留在了村里,树长在了山上,儿女骨血里刻进了“做了不说”的低调、深情。家风不在家训里,而是在一杯酸梅汤的清凉里、一颗糖的甜蜜里、一本书的世界里、一片林的根脉里……先生早把自己活成了一粒种子,落在哪里,哪里就长出温和而坚韧的根脉。


八十华诞与弟子们合影留念

尾声

  一代大先生程荣斌,以一篇论文预见近四十年的立法走向,以五十载执教换来桃李满天下,以一生躬身践行坚守法治的尊严与良知的底线。追求真理、严谨治学、宽厚仁德、低调谦和,是他留给人间的全部注解。
  今天,当他的铜像静静矗立在左权中学的星河园中,那温和而坚定的目光,将永远注视着家乡的山水,注视着一代又一代辽州学子,循着先生之志,步履不停。
  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希望每一位步入“星河园”的学子,都能以先生之志为明灯,以山河之灵为寄托,接续辽州千年文脉。愿你们不仅勇于做不惧黑暗的逆行者,更能成为点亮星光的人——以微光引路,以信念铸魂,不负时代、不负韶华。


2026 年,北京星河公益基金会去人大访谈。从左到右:杜磊、刘计划、郝玉强、陈卫东、 刘廷儒、李晋萍

主要参考资料来源
《程荣斌教授访谈: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者》,人大法学院网,2010。
《沉痛悼念著名法学家程荣斌教授》(含《程荣斌教授生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创新网,2013。
白 雪:《师风垂范桃李天下——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程荣斌先生》,法制日报法治星空,2013。
陈卫东:《怀念恩师程荣斌》,中国法学创新网,2013。晏向华:《走过刑诉法的衰荣——访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程荣斌》,2013。
肖建国:《追忆程荣斌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2013。
《程荣斌教授访谈》,人大法学院报,2013。
陆而启:《不忘教诲励后辈 尤忆音容悼先贤——追思程荣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2013。
龚云飞:《程荣斌教授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思会举行》,人大法学院,2013。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科史》电子文本,杜磊提供。《程荣斌》百度百科、搜狗百科。

北京星河公益基金会“历史文化资料库”:

(1)程荣斌儿女访谈录音,2024年2月7日,腾讯会议;采访人:刘廷儒、郝玉强、李晋萍。
(2)陈卫东、刘计划、杜磊访谈录音, 2026年6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采访人:刘廷儒、郝玉强、李晋萍。
(3)程林年、程更年访谈录音, 2026年8月1日,下武村;采访人:李晋萍、李斌、王熙。
(4)王新清访谈录音,2026年9月4日上午。电话采访;采访人:李晋萍。
(5)甄贞访谈录音,2026年9月4日傍晚。电话采访;采访人:李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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